本文是学习GB-T 34420-2017 海水浴场服务规范.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浴场(以下简称浴场)服务的分类、基本要求、服务要求、投诉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能提供海水浴场服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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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5566.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7部分:运动场所
GB/T 16868 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2050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2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位置标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CJ/T 378 活动厕所
CJJ 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HY/T127—2010 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评价指南
按浴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可分为:
——游泳区域服务;
——信息服务;
——购物与租赁服务;
— 救援服务。
4.1.1 经营者应具备法定的经营资质,履行相关经营手续。
4.1.2 服务项目应根据海域的自然条件和人员流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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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水质应符合GB 3097 中 一类水质要求。
4.1.4 游泳区域应为细沙,沙粒度0.84 mm~0.18 mm(20
目~80目),海底应无淤泥、乱石。
4.1.5
游泳区域的沙滩坡度不宜过陡,水下地形应平缓,无暗礁、应标注出容易产生潜流的区域。
4.2.1.1
应根据浴场规模和服务项目配置相应数量和满足服务类型的服务人员。
4.2.1.2 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着装整洁。
4.2.1.3
服务人员应使用普通话。宜能用一至两种外语进行简单交流。
4.2.2.1
应经过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取得游泳救生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2.2.2
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遇事冷静处理。
4.3.1.1
应具备接待游客的基本设施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各类:
— — 游泳区域;
— — 淡水淋浴房;
—— 公共厕所;
— — 休息椅;
—— 太阳伞等。
4.3.1.2
服务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在完好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4.3.1.3 应配备必要的 pH、
透明度等水质检测设施设备,定期检定。
4.3.1.4
应设置公共厕所或活动厕所。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 CJJ14
的规定,活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 CJ/T 378 规定。
4.3.1.5
游泳区域提供男女更衣房并提供淡水冲淋设施设备。公共浴室卫生应符合GB 9665
的规定。
4.3.2.1
浴场的四周应设明显的安全防护网以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 及 GB 13495 的规定。
4.3.2.2
应设立救护站(点),配备相应的救生船(艇)只和救生人员。
4.3.2.3
应设立保障浴场安全服务的瞭望塔,瞭望塔设立的间距根据浴场的大小确定,瞭望塔的高度适
中,应使浴场落在救生员环顾的视野范围内。
4.3.2.4
宜建立完善的智能监控系统,监控浴场及浴场周围的安全情况。
4.4.1 配备相应的人员对浴场环境卫生和设施进行管理。
4.4.2 浴场环境管理应符合GB/T 24001 的要求。
4.4.3 浴场与周边环境应有隔离带和缓冲区。
4.4.4
应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该容器应密闭加盖,便于清理,并能有效防止害虫孳生。
4.4.5
应做好游泳区域、绿地、游乐场所、公共厕所、更衣室、淋浴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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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浴场垃圾和海水中的漂浮物。
4.4.6 不应出租游泳衣、游泳裤,防止疾病传染。
4.5.1
应有功能划分,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隔离标志,用浮球或隔油栏划分可游泳的区域,界限清晰,
应有不宜造成运动互相伤害的措施或缓冲区。
4.5.2 及时通报海水质量,在海水的
pH、透明度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开放游泳区域。
4.5.3 管理部门应及时公布海上休闲、游泳等活动的相应指数。
4.5.4
管理部门接到海事、气象、海洋、卫生等相关部门有关灾害性天气预报、海况预警、污染等事件时
应及时疏散游客,暂停服务,关闭浴场。
5.1.1 游泳区域应标明开放时间和关闭条件。
5.1.2 游泳指数达到 HY/T127—2010
中5.8规定的一级~四级的要求时方可开放游泳区域。
5.1.3
管理部门应关注天气、海浪等信息,通过网络、公告、广播等方式及时公布相关气候信息和游泳
区域临时关闭信息。
5.1.4
游泳区域开放时应配有管理人员和救生人员,并进行巡视。救生人员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一 旦发生危急情况应及时实施救助。
5.1.5 游泳区域如具备晚间游泳条件,开放时应具有充足的夜间照明设备。
5.2.1.1
应有正确的标识服务,标识服务应清晰准确,方便游客识别。标识主要包括:
—— 浴场分布图;
— 路标指向;
——信息导向系统。
5.2.1.2 浴场内的公共信息导向设置应符合
GB/T15566.7 的规定,公共信息导向的图形和文字设置
应符合 GB/T 20501.1、GB/T 20501.2 的规定。
5.2.1.3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设置应符合 GB/T 10001.1
、GB/T 10001.2 的规定。
5.2.2.1
应提供能覆盖浴场的广播服务,广播服务的内容包括:
— — 安全提示;
— — 游泳安全知识;
— — 紧急通知;
——海洋天气预报;
— 寻人寻物启示;
— — 背景音乐;
—— 游览购物指导等。
5.2.2.2
播音员应用普通话和英语或多种语言分别播音,播音内容简洁、清晰、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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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 寻人寻物启示应播报3次以上。
5.2.3.1 浴场区域宜提供无线网络服务。
5.2.3.2
可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建立向公众开放的网站或网页。
5.2.3.3
网站和网页应提供海水浴场的地址、行车路线、开放时间、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
5.2.3.4
网站和网页应及时更新,提供与该浴场服务相关的即时信息。
5.3.1.1
租赁物品符合使用要求方可出租,应定期维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3.1.2 租赁物品应明码标价,价格合理。
5.3.1.3
应向游客介绍租赁物品的使用及相关安全知识。
5.3.2.1 旅游商品的经营应符合 GB/T 16868 的 规 定 。
5.3.2.2 浴场内应设置方便游客的购物点。
5.3.2.3
购物点的商品应明码标价,并符合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5.3.2.4 购物点商品宜突出本地区的特色。
5.4.1 应建立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记录应急救援的落实情况。
5.4.2 应有专业的救援人员和救护人员,及时提供各种救援和救护。
5.4.3 应与场外救护站点保持联络,遇到意外情况及时保证救援。
5.4.4 应配有相应车辆,在游客发生意外需要转送时及时提供车辆服务。
6.1 应建立投诉处理程序,保持投诉渠道的畅通。
6.3 游客投诉处理可按GB/T 1724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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